效期/可停留時間:5年
◎ 身分證正本(1份) ◎ 父或母身分證正本(1份) ◎ 未滿14歲者附上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完整內容正本*1份/每位 ◎ 未過期護照(過期可免附) ◎ 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*2張 ◎ 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,需填寫緊急聯絡人姓名、關係、電話(1份) ◎ 新申辦:第一次辦理護照者請直接到戶政事務所:辦人别確認跟現場直接辦理護照